公告與揭露
【境外基金】富達投信總代理之富達基金之基金管理機構名稱變更
親愛的投資人 您好:
謹通知
說明:
一、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6項之規定辦理。
二、本基金之基金管理機構名稱,將由「FIL Investment Management(Luxembourg)S.A.」變更為「FIL Investment Management(Luxembourg)S.A.R.L」,並於114年4月4日生效。
三、反映本變更事項之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將於生效日後 進行變更,併予敘明。
四、相關訊息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
特此通知
祝您 投資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