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與揭露

【境外基金】野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擔任總代理人之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系列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相關內容修訂如後說明,請 查照。

一、 本公司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擔任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系列境外基金之總代理人,在國內公開募集及銷售,合先敘明。
 
(一) 新增指派Janus Henderson Investors UK Limited擔任投資顧問。
(二) 基於投資目的運用,現有基於投資目的運用衍生性商品之10% 限制將取消,為免疑義,預計實際運用衍生性商品之程度不會因取消對基於投資目的而運用衍生性商品之10%限制而改變。相關基金之風險程度或投資目標不會受重大影響。基金為投資目的運用衍生性商品仍應遵循現有內部限制及相關法規之條件與限制。
(三) 為維持一致性,駿利亨德森靈活入息基金及駿利亨德森美國短期債券基金之補充文件中所揭露之槓桿限制說明與計算方法將予以修訂及釐清。
(四) 詳細內容說明請參閱隨函所附之中、英文版股東通知書及受影響之基金清單。
 
三、 上述通知之變更將於2024年10月30日生效,並將反映於新版公開說明書中,而該等公開說明書及重要投資人資訊亦可至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http://www.fundclear.com.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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