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修正元大投信所經理之「元大多褔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等41檔基金(以下簡稱旨揭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以下簡稱信託契約)暨其公開說明書相關內容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同意在案,詳如說明。